一、办 事 依 据
1、《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科园发〔2009〕4号)
2、《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关于落实<关于促进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昌园委发【2009】1号)
二、认定范围
1、2008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2、2008年4月1日前注册,按照原认定办法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
3、2008年4月1日后注册在昌平园区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并达到下列标准的企业: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企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企业最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60%以上;新办企业在高新技术领域的投入占总投入60%以上。
4、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企业。
三、认定流程
认定范围内1、2类企业(称为“老企业”)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即日起可在线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1 登录昌平园网站
2 中关村高新认定系统
3 直接登录
4 老企业办理
5 填写相关表格
6 提交申请
7 审批通过
8 提交材料
9 核发证书
认定范围内3、4类企业(称为“新企业”)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即日起可在线受理,具体流程如下:
1 登录昌平园网站
2 中关村高新认定系统
3 新用户注册
4 新企业办理
5 填写相关表格
6 提交申请
7 审批通过
8 提交材料
9 核发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在申请事务审批通过后需打印全部申报材料及自备材料,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各种文件上报企业科后方可领取证书;
2、办事地点:北京市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615室;
3、办事部门:企业发展促进科;
4、联系电话:69746874 89701437 69744530。
附件1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核发表单(老企业)
附件2 :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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